2014年1月1日开始,杭州医保有重大调整,将实施新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》。昨天,市政府公布实施细则,从中可以看出,城乡居民医保的交费额度有了变化。


少儿医保的筹资标准,从每人每年400元调整为500元,其中个人缴纳200元(比以前增加50元),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。

大学生医保,从原先每人每年120元,调整为240元(含门诊统筹),个人缴纳60元(比原来增加30元),财政补贴180元。

其他城乡居民医保,一档从1200元调整为1500元,其中个人缴纳500元(比原先增加100元);二档从800元调整为1000元,其中个人缴纳300元(比原来增加100元)。

虽然缴费增加,但医保也更惠民了。

比如,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,由18万元调高到了24万元。

又如,现行医保政策规定,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(15万元)以上部分医疗费由个人承担。而《细则》规定,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调整为18万元,且对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以上的部分医疗费,由财政按70%救助。

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,参加杭州少儿医保的门槛也降低了。

现政策规定,非杭户籍职工子女中的学龄前儿童,其父母一方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5年,才能参加杭州少儿医保。新《办法》和《细则》,则将这一缴费年限降低为“满3年”。

还有,现政策规定,灵活就业人员中持证困难人员的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,但养老保险不享受政府补贴;另外又规定,灵活就业人员只有参加了养老保险,才能同时参加医保。《细则》规定,灵活就业人员中的持证困难人员,可以单独参加职工医保,以切实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。

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

新增可支付体检、接种等费用

新修订的《实施细则》中,对于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作了一些新的调整,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:

浙江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医疗服务项目内,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诊、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;超过限定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费用。

普通挂号费、急诊挂号费、复制片费、洁齿费、计算机图文报告费、彩色打印照片费、彩色一次成像(波拉)照片费、煎药费。

健康体检费(限浙江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)。

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:狂犬病疫苗、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、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、流感疫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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